从小喜欢和人辩,每次学校的辩论赛都要参和下。妈妈说这样不好,不要老和人顶针。自己也知道不好,就是改不过来。工作后由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的问题,还是没有让我改过这个毛病。
今天又和朋友辩了起来,一些无关痛痒的问题,说说自己的想法而已。结果,虽然自己没有苟同对方的意见,但最后尽然让对方一直说了下去,自己无语。不是放弃,是不想继续了。明明双方都不能说服自己,为什么非要对方同意自己呢?你爱说就说,我不想说就不想说。不说,不代表苟同,不代表认输,不代表放弃自己的观点。坐到电脑前,心里还是挂记,还是有些抹不直,只好写写,发发牢骚。不过,这是第一次写,也是最后一次写。源自:我爱单车 作者:流星满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