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个朋友的朋友写的,看过很有感觉。
只是,感到很可能也是错觉,他没有去得多。南京碎片名珠 发表于:2006-7-27 14:24:08 最近耐性越来越好,比如坐火车4个小时去济南,坐汽车8个半小时去南京。如果算上包车去车站的时间,去南京,几乎耗费了半天的大好光阴。最后一次在路上颠簸8个小时以上,起码也是13年前的事情了。93年至今,撇开这两月的亢奋状态不提,最煎熬的一次旅途,大概也就是从名古屋飞汉城然后转机青岛了。150分钟的空中漫游,足以让我崩溃。当然,和这次南京之行所费时间相比,连个屁都不算。驶入连云港境内,司机给大家20分钟放风时间,可以吃饭抑或排泄,也可以像我一样站在阴暗的角落里抽烟发呆。江苏的太阳远大于山东数倍,感觉就像在头顶,照得人蠢蠢欲动。向着阳光走和头顶太阳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就像从事文字工作不一定非要装大尾巴狼。不算宽敞的车厢内,不算多的旅客时刻都在摆弄空调扇。所谓众口难调,以上是最好的解释。我被漫长的时间折磨的丧失知觉,冷热不惊,烦躁不计,七颠八倒,四大皆空。经过类似长江大桥的物体,汽车进入南京城内,眼前顿时一亮。这是久违的亲切之情,仿佛与生俱来,深藏经年。南京和北京都是我喜欢的地方,尤其南京,是我非常喜欢的城市,或许,这里是继春日井之后,我的又一个宿命地;此地风土甚佳,可以考虑安家。住居夫子庙附近,对面即是久负盛名的秦淮河畔:“金陵为帝王建都之地,公侯戚畹,甲第连云;宗室王孙,翩翩裘马;以及乌衣子弟,湖海宾游,靡不挟弹吹箫,经过赵李。每开筵宴,则传呼乐籍,罗绮芬芳;行酒纠觞,留髡送客;酒阑棋罢,堕珥遗簪。真欲界之仙都,升平之乐国也”。近年记忆越来越差,唯独《板桥杂记》开篇这一段话,无论如何却总是记得确切。昔年曾有人说我的今日记颇有余怀遗风,此言差矣。今日记纯粹流水帐,贵在真性情;板桥杂记则是有感而发,满目沧桑不胜愁,类似陶庵梦忆。如果不去南京,如果不是住居夫子庙附近没有窗户的酒店,我永远也无法理解板桥杂记中随处流露的唏嘘,更无法体会长生殿第二十八章里李龟年弹唱天宝盛事的凄凉。念壮节漂零未稳。负九江风笛,五湖烟艇。起舞悲歌,泪眼自看清影。新莺又向愁时听,把人间如梦深省。旧溪鹤在,寻云弄水,世事休问。甘家大院九十九间半屋子综合衬托一个夸字,很难想象主人竟然以藏书著称于世。只是,同样性质的建筑,此处比起夫子庙内残存的乌衣巷,气派却要大出许多。如果我是燕子,宁愿飞入甘家,而不是谢家。青岛路给我的诱惑远不如仓巷来得实在。同样是旧书店,我更喜欢民间的,传统的,活生生的准原始状态的地方。我大概是古旧书店最受欢迎的对象,古书店老板可以和我交流,互通有无;旧书店老板可以卖我鸡肋——那些可能直到关店都卖不出去的虽然好看,却毫无倒卖和观赏价值的好书,由于我的到来,瞬间一扫而空。董桥评价南京说:“破落的书楼吟馆之中,也许还翻得到一些鲁迅的小楷,知堂的诗笺,胡适的少作;甚至郁达夫的残酒,林语堂的烟丝,徐志摩的围巾,梁实秋的眼镜,张爱玲的发夹”。除了知堂的诗笺和爱玲的发夹,其他不提也罢。杨公井的古旧书店可作为六朝古都所有曾经的繁华的代表。威风了未了消失了,无憾,也是遗憾。难得遇见聊得这么投机的人,难得在钢筋水泥的石粪森林中找到书香满溢的乐园,长眠与此,死而何憾。凌晨两点,酒店内,喝了两瓶啤酒。酒不醉人,空调吹得难受。出外走动,大街不算冷清,只是没有卖食物的摊子。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已是神话中的风景。黑云密布的南京城南,此时此刻对应我的只有法国梧桐和建筑废墟。楚奏吴歌扇里新,西风北客两飘零;
十夜长亭九梦君,风自凄凄月自明。站在文德桥上看月亮绝对可列为人生美事之一。南京的月亮真大,和连云港的太阳有得一拼。我喜欢月亮,无论大大的还是弯弯的,无论残缺和圆满。忽然想起张爱玲《红玫瑰与白玫瑰》里对月亮的描述,那大概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最经典的情色名句吧:梳头发的时候他在头发里发现一弯剪下来的指甲,小红月牙,因为她养着长指甲,把他划伤了。昨天他朦胧睡去的时候看见她坐在床头剪指甲,昨天晚上忘了看看有月亮没有,应当是红色的月牙。凌晨四点,朝天宫门口。所谓鬼市,就是连鬼都懒得光顾的市场,除了我。细雨微风,灰暗的天空,稀疏的行人,南京的夏天像极了名古屋的晚春,虽然现在不是雨季。那个名叫三毛的女孩,她从远方来,
飘飘扬扬的长头发,带着淡淡的悲哀;
那个名叫三毛的女孩,她从远方来,
画出温柔的夜晚,还有沙漠和大海;
风悠悠地吹,浪轻轻地拍,
三毛告诉每个人,雨季不再来。除了鸭子,我喜欢南京的一切。这里没有北京的大气,西安的沧桑,开封的慷慨;这里有的,只是江南的秀气,江北的粗犷,以及六朝古都的遗风。无论臭豆腐还是龙虾,无论仓巷还是杨公井,还有水灵的女子,甚至粗俗的南京方言,我都迷恋并且热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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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自:我爱单车
作者:陆臣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