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单车首页FLASH
收藏本页
联系我们
论坛帮助
传统入口
>> 欢迎商家在此发布产品广告,产品介绍,品牌宣传等信息。 注:本版发贴需经(全域)版主或管理员审核后方能显示
搜一搜更多此类问题 
我爱单车商业街商家推介 → 停止销售“闪亮”亮瞳舒缓明目液的通知
树形 打印
停止销售“闪亮”亮瞳舒缓明目液的通知
楼主
显示太小了,点击放大看看吧:)
baisou 发表于:2008-5-15 9:26:00 经验值:90ip地址已设置保密

本报讯(记者 陈思存)昨晚8时,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药店停止销售“闪亮”亮瞳舒缓明目液,私自销售的将被依法查处。


不久前,周杰伦与仁和药业签下一单代言合约,成为闪亮滴眼露(亮瞳舒缓明目液)的新版广告代言人。近日却被市民发现,其代言的“闪亮”亮瞳舒缓明目液批准文号已被陕西省药监局注销,但仍在市场上销售。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闪亮”亮瞳舒缓明目液使用的批准文号(陕食药健用字06050190更1)在2007年7月25日就已被注销,并要求立即停止该产品的生产销售,但是目前该产品仍在市面上销售。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企业召回该产品,同时要求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药店在通知下发之日起,立即停止该产品的生产销售。违法违规的将依法查处。


具体参见:http://news.sohu.com/20080430/n256597086.shtml


举报电话:(029)62288035

源自:我爱单车 作者:baisou

 共1跟贴   本页 1跟贴    第1页/共1页      1    
Copyright(C)2005 - 2005 我爱单车
苏ICP备05067878号
页面执行时间 0.06250 秒, 9 次数据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