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南宁79事件的判决,你想说点什么?
qq新闻中关于南宁79事件:
http://news.qq.com/a/20061107/002141.htm
关于南宁79事件的判决:
http://www.doyouhike.net/forum/218416,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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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贴子已经被蜘蛛于2006-11-21 12:59:06编辑过]
源自:我爱单车
作者:小白杨
我想说的是,大家出去,如果是比较远或有一定潜在风险的,我都会找熟悉的人,至少也是玩这个活动一年以上稍微有点经验的,远和难的活动人不能多,多了就麻烦
不过户外很特殊,这个事件从开始就存在很多不安定因素,诶……说多了也没意思了……希望大家都平安自行车户外越野是一项健康休闲的运动,大家的目的是为了骑行,看沿途的风景,感受骑行的乐趣。
但是任何一项运动都有危险,只是大小不同而已,骑车也不例外。所以“安全第一”不只是一句口号,每次活动我们最基本的要求就是所有的人都要一个不少地安全地回来。
参加这个活动,所有的人都是自发自愿的,没有人强迫你来。领队不是保姆,领队的主要责任是给大家带路,并有责任向大家说明路线,强度。但路上的安全说到底是要每个人自己负责的,所以想参加活动的朋友要本着对自己负责,对大家负责的态度,量力而行。
法律很多瑕疵,但是死者父母值得同情!领队失误,其实领队是极其重要!
以后不敢做领队了不做头驴很多年。。。。
我4年前就开始一个人旅行了,只需要对自己负责,对自己的生命负责,在路上思考无人打扰。(以上的话针对我本人,没有足够的户外经验一个人上路的行为是具有一定危险性的)对这件事我的看法:在好的领队也无法阻止意外的发生,只能尽量减少发生的几率。而“南宁79事件”的组织人可以称之为“组织者”而非“领队”其缺乏基本的户外常识,责任心缺失,没有救援能力,领导能力不足,都足以说明。而法院的判决就不说什么了,没有前例个案,国外倒是有不少案例,个人觉得法官们应该去参考一下。友情提醒:出行要谨慎,不谨慎的出行是对自己生命不负责任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