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2005年的12月15号,一个让我不能忘记的日子,发生了让我毕生不能忘记的事,我挂了……
事故地点在中央门公交北站,我撞人了,伤亡情况: 对方掉牙三颗,嘴十四针 我眼棱处四针,鼻左腔出血严重。事故经过: 我从五塘方向来,驶往中央门,在经过中央门北站公交时,一醉酒男子打着手机背靠着车来的方向,突然从站台的广告牌背后闪了出来,避让不急,撞了……(感觉有点像东北人中那歌词),我当时爬起来后, 第一感觉:我以后再也不骑车了!!! 第二感觉:左眼有点争不开,以为眼睛吓了,谁知一不小心,还能看的到。 接着在地上找眼镜,打110。对方因为冲着酒兴,打了我两拳,被围观群众制止。 事故不大,但对于自行车出这样的事算是大的了,而且都挺严重的,我发这贴子有以下几点的: 一、大家以后骑车,特别是在市里,注意安全,特别是经过盲区时,特别是有墙或摭挡物地,首先减速,一定要确认无车辆或是行人通过时,方可通过。 二、下周二我还要去交警六大队调解,对于这种情况,哪方的责任更大些?谢谢大家给我担些意见,祝大家平安健康!!!源自:我爱单车 作者:谈路人








他自己不看有没有车就乱过,但是如果你速度不太快,恐怕也不会撞那么严重仅凭你的描述,我是看不出来谁责任大城市里车多人多,还是不要骑太快,遇紧急情况来不及应变。(我赶紧把我代步的赤火刹车再调紧点)














